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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区 散 办
    宁波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是负责全市散装水泥发展工作的管理机构,内设业务、财务综合二科,现由市经济发展委员会主管,其日常工作联系职能处室---资源与能源发展处。
主任:周仲华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姚隘路31号
电话:86-0574-87710351 (主任室)
          87710327 (业务科)
          87710329 (财务综合科、传真)
传真:86-0574-87710351
邮编:315040

散装办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政策法规;
  (2)负责编制全市散装水泥发展的年度计划与长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按政策规定,认真做好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
  (4)负责做好全市散装水泥统计、信息交流、档案管理,以及散装水泥发展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
  (5)积极参与散装水泥生产、中转、使用企业散装设施的基建、技改项目的论证与审查,并协助搞好散装设施设备的配套建设;
  (6)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开发、推广、应用散装水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7)负责对县(市)、区散装办开展散装水泥发展工作的业务指导;
  (8)积极协同市有关部门做好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应用工作;
  (9)负责协调、解决全市散装水泥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1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室负责人职责:
    (1)在上级主管部门及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办内工作;
  (2)认真组织全市各级散装办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制定的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政策、法规,积极推进全市散装水泥工作的加快发展;
  (3)认真组织好全市散装水泥发展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的调研与编制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
  (4)组织研究和完善发展散装水泥的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对全市散装水泥发展工作的决策和实践的总结;
  (5)组织抓好办效能建设与队伍建设;
  (6)组织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领导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
业务科职责:
    (1)负责全市散装水泥发展的年度计划和中长远规划的调研与编制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
  (2)具体负责地方性政策法规的调研与拟定工作;
  (3)负责全市散装水泥发展的统计、信息交流、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负责对全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贴息(补助)项目的调研和初步审定工作;负责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业务审核工作;
  (5)负责对全市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的安全生产、使用的监督检查及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
    (6)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预拌混凝土发展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市预拌混凝土发展的动态信息;
    (7)负责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
    (8)完成办负责人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财务综合科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负责进行会计核算,编报财务报表;
  (2)负责编制事业、专项经费预算及支出计划,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各级散装办实施;
  (3)按政策规定,负责做好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及预缴专项资金的返退结算工作;
  (4)负责本办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5)负责做好办内劳动、人事、福利、接待、文档文印、车辆、安全、卫生等行政管理工作;
  (6)负责办务会议的记录;
    (7)负责与市财政(税)、金融、规划、市建设项目审批中心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8)完成办负责人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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